![]() (發佈時間:2015-08-21 14:43:14)
一名父母離異的國二少女,去年八月在家中遭到當兵休假的表哥性侵害,開學後蹺課、蹺家,學校轉報社會局輔導,少女才吐露慘遭性侵一事,社工隨即報警,全案由中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偵辦。少女母親控訴前夫私下收對方十萬元和解,也不滿軍方偵查過程中,女兒須一再陳述過程,不斷受傷害。 少女原與父親住雲林,她泣訴-去年暑假服役的表哥放假回家,藉口天氣太熱進她房間借電風扇,趁機把門關上性侵她。少女說,起初表哥對她摸頭、把被子蓋在她頭上開玩笑,卻突然脫她褲子、壓住她,少女不斷敲牆壁,高喊不要,「阿嬤在樓下聽不到,沒人來救我。」 三度重述母親心疼 少女遭性侵後,不敢獨自在家,開學後經常蹺課、蹺家,學校轉報社會局,經過社工輔導,少女才透露慘遭表哥性侵,社工報警並通知少女母親將她接走。 少女母親說,女兒幾乎每天做噩夢,不料前夫竟私下簽和解書,拿對方十萬元想息事寧人,對方母親(姑姑)強迫少女在出庭時改稱是自願發生關係,「我女兒未滿十四歲,之前出庭看到姑姑,拉著我痛哭不停發抖。」 上周本案第三次開偵查庭,少女三度陳述過程時不斷哭泣,其母痛批軍方:「每次都要我女兒重複描述過程,到底要說幾次,軍方還問我下次開庭要不要對質。」 中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許登南昨表示,上月底接辦此案,因雙方陳述有誤差,才會開庭三次釐清;至於是否會對質,則尊重檢察官獨立辦案,不會干涉。他強調,此案將速審速結,也會要求檢察官一定要替被害人討公道。 本人小感:真是搞不懂有些人到底有沒有同理心,今天換作是自己的女兒受到同樣的欺負,難道也可以事不關己,冷眼以對嗎? |